为进一步强化辖区内船舶污染水域防治,切实保护水域环境,不断提升环保精细化治理水平,近日,县海事处对辖区水运企业、重点船舶及重点水域开展为期一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全县10家水运企业,从事货运船舶270艘。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配备垃圾储存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垃圾告示牌;是否设置污油水舱(柜)、油水分离器并正常使用;是否设置生活污水贮存舱(柜)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是否持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单证》;是否将垃圾收集处理情况按规定记录于《船舶垃圾记录簿》《航行日志》;是否将油类作业情况按规定记录在《油类记录簿》《轮机日志》或《航行日志》;港口、码头、装卸站、加油站(船)是否配备垃圾收集容器。海事处根据检查情况,制定问题整改清单,现场签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船舶业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并由海事检查组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
与此同时,县海事处还加大对辖区51公里盐河航道巡航力度,开展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规宣传,提醒船员自觉遵守防治污染规定,严厉打击船舶污染航道水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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