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产生废水为一般清洗废水、含氰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RO装置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生活废水接管至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入祈六沟,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含氰废水和喷淋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氯碱法进行二次破氰后汇合到络合废水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含氰废水不得混入酸性废液和酸性废水),一般清洗废水进入一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RO反冲洗废水进入综合处理系统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13.1%回用,86.9%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标准后,通过专用污水管道引入园区出水监测池内,由园区监测达标后排入盐河。待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需按照园区要求接管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和少量的碱性废气,酸性废气包括氯气、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碱性废气为氨气,本项目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项目的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熔炼炉、拔丝机、退火机、电镀生产线等。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对噪声源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建筑物隔声和绿化带衰减等有效的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不合格键合丝、废模具以及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键合丝、废模具以及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废拉丝液、脱脂废液、酸洗废液、镀钯废液、镀金废液、含金树脂、含钯树脂、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原料瓶/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函[2010]264)中相关的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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