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建 设 单 位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史勇
联 系 人 刘达标
联 系 电 话 13806251958
邮 政 编 码 223400
邮 寄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区兴旺大道2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表五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区兴旺大道235号 |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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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新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涟水县环境保护局、涟环发[2016]61号、2016年7月29日 |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涟发改发[2015]10号、2015年3月6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单位 |
江苏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环境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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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
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15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0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6年8月 |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类别 |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
实际执行情况 |
备 注 |
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 |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在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区兴旺大道东侧、S235省道南侧位置,项目占地面积27042.3平方米,总投资10257.63万元,环保投资1011万元,占总投资9.86%。 |
实际已按照环评要求建成:1、项目地址:淮安市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区兴旺大道东侧、S235省道南侧位置;2、规模:已建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3、占地面积:27042.3平方米;4、总投资:1015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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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要求 |
按照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优化工程设计、科学布局。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减污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 |
实际已按照环评要求设计:优化生产工艺设计,做到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落实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减污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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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的回转窑、熔炼炉、破碎机等;废气处理的风机、循环泵等,生产车间要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确保厂家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企业按照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经过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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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炉渣与烧结或熔炼污泥混合最终进入尾渣或产品合金中;脱硫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全部回用到生产系统内;化验室废液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尾渣需于试生产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鉴定工作,如属于一般固废可外售作为生产水泥辅助材料使用,否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函[2010]264)中相关的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
企业已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危废暂存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函[2010]264)中相关的规定。炉渣与含重金属污泥烧结及熔炼尾渣混合最终进入尾渣或产品合金中;不含重金属污泥烧结渣同尾渣处理,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工作。脱硫渣外售作为建筑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全部回用到生产系统内;化验室废液委托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无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
变动内容已编制环境影响说明 |
其它相关环保要求 |
1、风险应急措施
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建设和配置防范事故的设施和装备,建有效容积不小于100m3的应急事故池。防止储运、生产等过程发生污染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
企业已按环评要求,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建设了176.6m3的应急事故池,并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取得涟水县环境保护局备案意见(320826-2017-008-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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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厂区生产装置区以及污泥储存区为边界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 |
企业已按环评要求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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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2018年6月8日,涟水县环保局在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有的有:涟水县环境监察局、涟水县环境监测站、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人、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苏恒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并成立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首先听取了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情况汇报、环评编制单位就企业建设和环评报告相符性汇报、检测单位对验收检测情况及报告进行说明。涟水县环境监察局关于该项目现场监察情况说明,并察看了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实地察看了现场,查阅了有关资料,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淮安中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16万吨含铜污泥、表面处理污泥综合利用项目于2015年3月6日由涟水县发改委备案,备案号为:淮发改投资备【2015】10号,于2016年7月由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7月29日涟水县环境保护局以涟环表复【2016】61号文予以批复。
二、工程环保设施
1、该项目主要环保工程设施为低噪声设备。
2、该项目原料为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转移相关手续齐全;暂存场所基本符合要求,化验室废液收集、储存符合基本危废管理规范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库符合固废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基本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四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在59.2-51.5db(A)、夜间噪声在54.8-46.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的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较好的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对烧结渣、熔炼渣现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照鉴定结论进行处置。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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